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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华东局”)编制了《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华东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指南》。华东局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28365网站网站(http://www.zydbbj.com/)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华东局网站浏览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一)公开内容

 1.华东局主要职责及华东局领导名称、职务、分工;

 2.华东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各监管局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责;

 3.华东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

 4.民航局授权公布的月度运输生产情况等统计数据;

 5.新闻稿件(涉及华东局及下属监管局重要活动,以及重要舆情回应等内容);

 6.华东民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行政许可办理情况,以及可公开的许可决定;

 7.华东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8.华东局安全管理有关信息;

 9.华东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信息;

 10.华东局公务员招考录用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11.信访、投诉、举报及行政复议受理部门的地址、联系方式。

 (二)公开形式

 华东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www.zydbbj.com/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华东局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华东局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之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为华东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 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1-22322145

 通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迎宾二路300号 邮政编码:200335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公开信息时,申请人须填写《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见文后附件。

 《申请表》可以以信函方式寄至华东局办公室(信函左下角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申请人申请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其自身对申请公开的信息有特殊需要的文件或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华东局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可代为填写《申请表》。

 华东局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详细明确的描述能够帮助提高处理效率。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名称、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受理申请

 华东局受理机构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后,先从形式上对《申请表》填写是否正确、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对填写不正确或要件不完备的申请,通知申请人予以修正或补充;通过审核的申请,依据内容转有关部门具体办理。华东局受理机构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内容或意见统一答复申请人。

 3. 受理时限

 华东局对有效申请根据收到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