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处

  主 要 职 责

  1、在管理局党委、纪委的领导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党内监督、行政监察工作。

  2、在管理局党委、纪委的领导下,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公务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法纪等教育。

  3、协助、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对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督促、协调局机关、所属单位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对直属单位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5、受理对党员、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党员的申诉,对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政纪、廉洁自律案件进行调查、审理,提出处理意见。

  6、负责行政执法监察工作,参与对重大责任事故和重大经济案件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7、检查、指导、督促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8、对监管办、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

  9、承办管理局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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